
2020年8月15日凌晨,河北省保定市滿城區發生了一起因暴力討債釀成的悲劇。兩名男子持刀上門暴力討債過程中,被債務人一家父子三口反擊,造成討債者一人死亡,一人輕微傷;父子三人則分別受重傷二級、輕傷二級等。
因數萬元債務糾紛,2020年8月15日凌晨,范帥帥來到郝某家門口,砸壞了郝某家門玻璃,并與郝某在電話里互相吵罵。十余分鐘后,范帥帥帶著朋友李某,再次來到郝某家門口。
在郝某家門口,持刀的范帥帥首先拿刀沖向郝某,釀發了雙方的暴力沖突,郝某一家持鎬柄、扎槍反擊。
這場持續一分多鐘的沖突,導致雙方多人死傷:討債一方中,李某死亡,范帥帥輕微傷;被討債的郝某重傷二級,他哥哥郝寬輕傷二級,父親郝國春重傷二級、左手手掌被砍斷。
這起案件在當地引起不小的轟動,郝家人稱,己方系“正當防衛,反抗暴力討債”;死者李某一方稱,己方系受害者,對方“正當防衛”只是借口。
一審法院審理后,認定討債一方和被討債一方,雙方均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相應刑罰。其中,上門討債的范帥帥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;進行反擊的郝寬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,郝廣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。
一審判決后,郝寬、郝廣、范帥帥及本案死者家屬均提起了上訴。死者家屬認為,郝寬、郝廣行為應被認定故意殺人罪;范帥帥認為,原判量刑過重;郝寬、郝廣則認為,其行為屬于正當防衛。
近日,二審法院作出裁定,撤銷原審判決,發回重審。
從法律上講,范某、郝某等人的行為,該如何定性呢?
1、事發后,有網友表示,范某被判9年一點也不重。因為范某首先拿刀沖向郝某,是他挑起了這場紛爭,而且作出挑事的人,范某竟只受了輕微傷,反觀跟著他一起暴力討債的李某,不幸身死。而且被討債一方,郝某一家三口,也被他們兩人砍成兩個重傷,一個輕傷,父親郝某左手手掌,都被砍斷,極其慘烈。
刑法第234條規定,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,判3-10年有期徒刑。
范某主觀上有傷害他人的故意,客觀上實施了故意傷害的行為,最后造成了郝某一家三口受傷的嚴重后果,根據主客觀一致原則,范某構成故意傷害罪。
法院審理后,認定范某構成故意傷害罪,于法有據,判其9年有期徒刑,也是罪有應得。
2、郝某一家三口的行為,應該如何評價,是故意傷害,還是正當防衛?
正當防衛是指,為了使自己或者他人的權利,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,采取制止不法侵害措施,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行為。
也就是說,正當防衛需要滿足三個條件:1、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;2、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,造成不法侵害人受傷或者死亡;3、正當防衛行為沒有超過必要限度。
其中,刑法第20條規定,對正在進行行兇、殺人、搶劫等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,采取防衛行為,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,不屬于防衛過當,不負刑事責任。
也就是說,如果郝某一家三口,面對范某持刀行兇等行為,因防衛行為造成對方傷亡的,不負刑事責任,不存在防衛過當的問題。
現在的問題是,郝某一家三口,是否滿足“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,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”兩個條件呢?
《正當防衛指導意見》第9條規定,要通過綜合考量案發起因、對沖突升級是否有過錯、是否使用或者準備使用兇器等客觀情節,準確判斷行為人的主觀意圖和行為性質,來界分防衛行為和相互斗毆。
從某先是砸郝某家玻璃,打電話辱罵郝某等人,后又帶著李某,首先拿刀沖向郝某,郝某一家三口方才持鎬柄、扎槍反擊來看,范某一方不僅先動手,而且手段明顯過激,郝某一家三口的反擊行為,可以被認定為正當防衛!
最后,這一場因暴力討債引發的糾紛,沒有贏家,全都輸了,當然,輸得最慘的是李某。